疫情期间,对于企业来说,满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免征社保,但是有一些人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是需要个人缴纳的,对于这一部分人来说,疫情期间社保可以缴纳减免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相关问题。
1、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享受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吗
答:按照有关政策,此次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主要对象为各类参保企业单位缴费部分,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待后续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按政策规定办理。
2、如何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应尽量采取社保部门提供的“网上办、邮件办”等方式“不见面”办理各类社会保险业务。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的,也可待我市疫情解除后补办,即延期办理。
3、延期办理可以延期到什么时候
答:灵活就业人员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应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补办。
4、延期办理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灵活就业人员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应注意延期办理期限,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补办。延期办理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哪些单位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均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2、可以申请缓缴多长时间的社会保险费?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保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时长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截止时间不能超过2020年12月。
4、哪些险种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是否受影响?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符合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5、如何申请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参保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时,先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政务公开-通知公示公告”专区下载《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按要求据实填写,承诺签字并盖章。
如属大型企业(大型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标准划分)或参保单位认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其他情形时,还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及应付职工工资等。
然后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上述资料并提出缓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