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动迁房,是开发商分给被拆迁人拆迁安置的房屋。如果居住满一定年限的,交易时可以免税。那么,动迁房几年可以免税呢?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契税抵减优惠针对于拆迁户,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所以拆迁户申报减免契税,凡减免税证明资料齐全、规范的,可实行征收窗口审核、即时办理。
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被拆迁人如何办理契税减免
办理全市统一格式的《房屋拆迁情况证明》;领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如实填写后,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初审并盖章;被拆迁人提交《房屋拆迁情况证明》、《契税纳免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由地税契税征收窗口负责受理审核,办理减免手续。
(1)《契税纳免税申报表》(经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2)《房屋拆迁货币安置协议书
(3)《房屋拆迁情况证明》;
(4)被拆迁人身份证明,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名称与购房合同中买受人名称不一致但为夫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拆迁补偿款开户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对账单复印件;
(6)购房合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7)被拆迁人购置二手房需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存量房买卖合同、原房产证、原土地证、购房付款收条;
(8)购直管公房还需提供原住户租约;(9)税务机关根据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特殊情况,还需要提供的资料:父母双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和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公正书;被拆迁人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理申请减免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