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优师计划招生专业包含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历史学等5个专业,计划招生150人。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优师计划招生简章,感兴趣的小伙伴记得提前了解下!
2023年面向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黑龙江、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江西、内蒙古、宁夏、青海、山西、陕西、四川、西藏、新疆、云南、重庆等22个省(市、区)招收本科定向就业师范生。
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历史学等5个专业。
1、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教、适教,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
3、接受《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和本简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优师计划”为优师专项招生计划,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高考志愿填报时,有意愿的考生需按省级考试机构相关规定填报华中师范大学优师专项计划专业志愿。
2、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及实施高考改革省(市、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无专业级差。总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综合改革类省(市、区)(海南省、河北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若单科成绩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区),其录取原则作如下说明: 综合改革省(市、区)(海南省、河北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4、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6、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交已签字确认的《协议书》,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7、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8、“优师计划”招收的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办理入学户籍迁移。
9、入学后,“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不得转为非优师专项学生,可按程序在“优师计划”招生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品学兼优的“优师计划”师范生还可享受国家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助学金。
对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华中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1 、“优师计划”定向就业师范毕业生须履行《协议书》约定的义务,经双向选择,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至生源省份定向县县域中小学任教,入编入岗,任教服务不少于6年。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归口管理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在定向县域学校间流动。
2、毕业后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书》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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