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才怡康小学发布了2023年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包含具体入学条件、入学方式和所需材料。有需要的家长记得提前了解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小学法定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命8月31日,以下简称适龄儿童。)在江岸区申请就读小学,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2023年5月20日前,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二)在2023年5月20日前,其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在2023年5月20日前,其父母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四)在2023年5月20日前,其父母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以下情况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在江岸区享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的江岸端口不提供登记通道。
1、户籍在武汉市内江岸区外的适龄儿童;
2、监护人及学生本人均未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入学方式分为两种:社区划片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
(一)凡2023年5月20日前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岸区,目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其监护人拥有房产完全产权,房产性质为住宅,将按照社区划片对口入学。2023年9月1日之前购房落户的,对应服务社区每户五年内可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2023年9月1日之后购房落户的,对应服务社区每户六年内可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入学,请家长认真了解。
1、具有江岸区户籍,但是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2、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
3、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或房产性质为非住宅;
4、2023年9月1日前购房的,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五年内学位已用(政策内二胎三胎除外);
5、2023年5月20日至8月31日才将户口迁入江岸区;
6、2023年5月20日前监护人(学生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
7、江岸区落户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8、监护人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9、2023年5月20日前未进行网上登记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
(二)持有江岸区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或港澳台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户口本或港澳台证件原件;
2、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在江岸区的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3、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三)江岸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指监护人落户在江岸区,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在江岸区的户口本原件;
3、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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