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湖北省发布《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容提到,将鼓励汽车消费、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消费等,计划6月至12月开展“湖北消费·汽车下乡”活动。
1、开展“湖北消费·汽车焕新”活动。2022年6月至12月,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降低二手车经营成本,提高流通效率。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对消费者让利。
2、开展“湖北消费·汽车下乡”活动。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2022年6月至12月,组织实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支持我省新能源汽车车型入选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目录,鼓励有条件的市州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
3、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执行国家现有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6月至12月,省内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的按车价补贴3%,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配备使用新能源车,除实物保障、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新购置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
1、发放“惠系列”湖北消费券。2022年6月至12月,围绕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等领域,分批次向省内居民(包括省外来鄂人员)投放“惠购湖北”“惠游湖北”“惠动湖北”消费券,活跃消费市场,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
2、开展“消费湖北·锦鲤是你”活动。2022年底前,围绕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等领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等活动,提升消费活力。
3、开展“消费湖北·飨宴荆楚”活动。实施楚菜品牌工程,开展“楚大厨”培训工作。开展“荆楚好粮油香飘进万家”活动,组织荆楚优品和荆楚粮油进机关、进商超、进学校、进景区、进社区、进高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认定、管理和保护,培育100家湖北老字号企业。各级工会组织优先考虑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1、打造夜间消费集聚区。推出“欢购荆楚夜”系列专题节目,开展“湖北越夜越精彩”消费惠民活动,打造100家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争创10家左右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2、鼓励夜间延时经营。对经允许临时占用道路开展夜间经营的,免收占道费;对经相关管理主体同意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消费活动的,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垃圾处理费。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