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汉市发布了关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具体补偿多少一株或者一亩?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公式,下面了解下。
图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一、本标准补偿范围为武汉市辖区内被征收集体土地中农用地、未利用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
二、本标准参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建筑材料价格、苗木价格、农产品价格等制定,为武汉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的基准。
三、本标准由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两个部分构成。地上附着物涉及17项,包括大棚、粪坑、水井、晾晒场、仓房、看护房、沟渠、农村道路、硬化池塘等;青苗涉及26项,包括蔬菜作物、粮食作物、油料作物、乔木林、竹林、灌木、苗圃、疏林地、未成林地、鱼类等。
四、因品种、品质、规格等导致价格差异较大的情miao况,以及本标准未列入的项目,可采取协商定价或者市场评估等方式确定相应补偿价格。
五、各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标准,制定本辖区或者项目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六、在本标准实施之前,已与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补偿协议的,可按照原协议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七、武汉市国有农用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参照本标准执行。
八、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有效期为3年。
(一)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图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注:
1、温室大棚等补偿标准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
2、水井补偿价格按照深度3米计算,深度有变化的,可适当增减;
3、农村道路(碎石路、水泥混凝土路、石灰煤渣路)补偿价格按照路面厚度20厘米计算,厚度有变化的,可适当增减;
4、硬化池塘补偿价格为补偿池塘建设费用,不含池塘养殖物补偿费。
(二)青苗补偿标准
图源:武汉市人民政府
注:
1、青苗补偿价格不含设施补偿和地租损失补偿;
2、对于间作套种的,按照征收时实际种植的农作物予以补偿;
3、此标准所指蔬菜作物为露地蔬菜,大棚种植的蔬菜作物补偿标准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
4、多年生经济作物补偿标准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
5、苗圃类、疏林地和未成林地类的树木尽量移栽,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栽费用和三年管护费,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照市场价格补偿;
6、乔木林、竹林类的树木补偿价格为购买价,涉及移栽的,用地单位按照市场价格补偿移栽费和三年管护费;
7、以盆、钵等种植的花卉、苗木不予补偿,可酌情按照市场价格补偿搬运费;
8、果树、茶园、桑园等经济作物涉及园地建设费用等投产成本的,各地价格差异较大,可采取协商定价或者市场评估等方式确定相应补偿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