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最新公告称,2022年5月1日起,广东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办理登记只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其中一种。接下来请看公告详情。
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5月1日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了生育子女无须再审批,实行全口径生育登记制度,并在登记流程、办理材料和办理时限等方面更加优化、更加便民。
1、《办法》表示,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依据,即生育登记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
2、未来,对所有生育行为统一施行登记服务,取消审批事项。《办法》规定的生育登记属于法定的行政登记,凡生育子女的,均应办理生育登记。生育登记一般应在子女出生前办理,未及时办理的在子女出生后也可补办。
3、此外,《办法》将进一步优化生育登记办理流程。拟生育子女的夫妻,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办理机构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广东省生育登记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办理机构或网上平台填写提交《广东省生育登记表》。登记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提交。开展生育登记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和便民服务相结合;现场办理和网上办理相结合,以网上办理为主,同时,实施全流程网办,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和跨地区一网通办。
4、《办法》还将建立健全生育信息通报机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将孕产妇的孕检、分娩等生育信息与广东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共享。办理机构应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共享信息,主动采集尚未办理生育登记人员的信息,并在与当事人核实后,做好登记工作,强调基层办理机构的主动登记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