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荆州市自2022年4月30日起关闭二大队六中队、二大队七中队、三大队九中队、三大队十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自2022年4月30日起关闭以下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停止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1.二大队六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江津中路249号);
2.二大队七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塔桥路17号);
3.三大队九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新华路14号);
4.三大队十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江津东路157号)。
保留三大队十一中队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沙市区观音垱镇汉沙街117号),继续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自2022年5月5日起,在荆州市市民之家(荆州市沙市区立新街道明珠大道21号)一楼公安办事大厅内启用4个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和1个综合窗口。综合窗口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和非现场交通违法复核、套牌车案件受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