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的新政解读。据悉,住房公积金新政将从4月20日正式实施,那最新的变化已经在下方整理好了,需要的朋友欢迎来了解看看。
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解读称,新政的出台可概括为“四取消”“两提高”“两全面”,对过去从紧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逐步放松。
1、取消企业办理缴存登记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的要求。
2、取消购(建)房提取限制,职工新购(建)房的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个人账户余额最低只须留存100元,而过去的规定是职工办理购(建)房公积金提取不超过两次,首次、二次购(建)房提取金额分别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90%、50%。
3、取消职工新购(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选一的政策。
4、取消异地职工贷款办理限制,异地缴存职工在荆门购房的,享受与该市缴存职工同等贷款额度和年限政策。
1、提高人才贷款额度,在荆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楚才卡”A卡、B卡高层次人才,在荆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贷款上限分别按现行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2倍执行。
2、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将荆门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上限从12000元/年提高到18000元/年。
全面推行业务通办、全面推行“商转公”直转,规定荆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贷业务“全市通办”,高频业务“跨省通办”;凡在该市工、建、农、中、交、邮等银行办理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的职工,如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均可申请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直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