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底开始,十堰市进行了国土调查工作,最近关于第三次调查数据公布,其中包括耕地面积,园地面积,交通面积等等都有详细的数据,下面数据详情有兴趣可以看看。
3月2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公报。公报显示, 十堰耕地达185284.18公顷、园地达41987.98公顷、林地1938481.57公顷、草地5250.68公顷。
据了解,十堰于2018年12月全面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汇集了105.34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公报显示,十堰耕地185284.18公顷(2779262.70亩)。
其中,水田28767.61公顷(431514.15亩),占15.53%;
水浇地1589.71公顷(23845.65亩),占0.86%;
旱地154926.86公顷(2323902.90亩),占83.61%。
耕地较多的是郧阳区、郧西县、房县等地,占全市耕地的59.32%。全市以6-25度坡度的耕地为主,6度以下及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较少。
园地41987.98公顷(629819.70亩)。
其中,果园28666.22公顷(429993.30亩),占68.27%;
茶园7449.96公顷(111749.40亩),占17.74%;
其他园地5871.8公顷(88077亩),占13.99%。
丹江口市(含武当山特区)、郧阳区等地园地分布较多,占全市园地的79.10%。
林地1938481.57公顷(29077223.55亩)。
其中,乔木林地1410884.44公顷(21163266.60亩),占72.78%;
竹林地325.30公顷(4879.50亩),占0.02%;
灌木林地435410.37公顷(6531155.55亩),占22.46%;
其他林地91861.46公顷(1377921.90亩),占4.74%。
林地在十堰分布较广,其中,房县、竹山、郧阳区等地林地分布相对较多,占全市林地的54.42%。
草地5250.68公顷(78760.20亩)。
其中,人工牧草地2.65公顷(39.75亩),占0.05%;
其他草地5248.03公顷(78720.45亩),占99.95%。
草地主要分布在郧阳区、房县、郧西县等地,占全市草地的73.23%。
湿地933.94公顷(14009.10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十堰湿地全是内陆滩涂。
湿地主要分布在郧西县、竹山县、丹江口市(含武当山特区)等地,占全市湿地的72.70%。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1827.04公顷(1077405.60亩)。
其中,城市用地10318.83公顷(154782.45亩),占14.37%;
建制镇用地7562.82公顷(113442.30亩),占10.53%;
村庄用地51506.94公顷(772604.10亩),占71.71%;
采矿用地2105.25公顷(31578.75亩),占2.93%;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3.20公顷(4998亩),占0.4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郧阳区、丹江口市(含武当山特区)、竹山县、郧西县等地,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1.49%。
交通运输用地21480.74公顷(322211.10亩)。
其中,铁路及轨道交通用地455.85公顷(6837.75亩),占2.12 %;
公路用地11460.49公顷(171907.35亩),占53.35%;
农村道路9336.78公顷(140051.70亩),占43.47%;
机场用地205公顷(3075亩),占0.96 %;
港口码头用地15.52公顷(232.80亩),占0.07 %;
管道运输用地7.10公顷(106.50亩),占0.03%。
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房县等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66.4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3036.93公顷(1245553.95亩)。
其中,河流水面20385.67公顷(305785.05亩),占24.55 %;
水库水面及湖泊水面58724.78公顷(880871.70亩),占70.72 %;
坑塘水面1874.61公顷(28119.15亩),占2.26 %;
沟渠1300.23公顷(19503.45亩),占1.57 %;
水工建筑用地751.64公顷(11274.60亩),占0.9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丹江口市(含武当山特区)、郧阳区、竹山县等地,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