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有多位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自己的公司不批育儿假,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呢?目前,市人社局已经给出了答复,有同样疑问的朋友不妨来了解看看,保障自身权益还是非常重要的。
武汉市人社局回复称,如用人单位违反“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的规定,可向企业用工所在地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如与用人单位就育儿假等事项发生争议,可向企业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并公布《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条例》第三十一条“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之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内所有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执行上述省人大立法性规定。 另,该《条例》由省卫健部门牵头制定,按照相应部门职责及“谁立法、谁解释”的原则,育儿假等具体政策以省、市卫健部门答复为准。
1、获得了自我成长,在育儿的道路上从不知所措的“新手”成长为一个成熟有历练的家长,不管从精神上,身体上,技术上等方面,都有了一个全新的自我。
2、孩子的问题折射出大人的问题,每一个孩子出现问题的时候,父母需要进行反思,孩子就是我们的镜子,改变自己才能改变孩子。
3、和孩子在一起,该做父母时,做父母,该做朋友时,做朋友。不断调整我们对孩子关爱的方式,要保护他们的独立意识。
4、引导孩子热爱生活,多陪孩子说话、活动,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记得静下心来多听听孩子跟我们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