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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武汉拆迁最新消息(武汉各区)

时间:2022-02-22 15:20:42来源:whmc浏览: 分享:

2022年武汉上新了一批房屋征收位置,目前在武汉居住还是城中村的,也是十分关注这块,那么2022年武汉拆迁有哪些地方拆呢,有你家吗?赔偿款又是多少?一起看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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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武汉拆迁最新消息

2022年新一轮拆迁计划已提上日程,武汉7个区域陆续发布了房屋征收公告,快来速速围观你家是否纳入拆迁范围?

据了解,2022年武汉将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间),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2.3万套。

武昌区土地征收公告

昌征公告[2021]字第1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21年度城中村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27号)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武昌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源:武昌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位置:武昌区杨园街柴林头村 ,征地总面积0.5894公顷(位置及范围详见附图)。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 0公顷),建设用地0.589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杨园街柴林头村。

图源:武昌区人民政府

青山区土地征收公告

青征公告〔2022〕字第1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第1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25号)文件,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青山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源:青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范围:青山区白玉山街努力村,征地总面积3.4173 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0588公顷(其中耕地 0.0588 公顷),建设用地 3.3585 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白玉山街努力村。

图源:青山区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 青土告字〔2021〕41号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现将白玉山明渠(武钢氧气公司——北湖)排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图源:青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范围:青山区白玉山街群力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该项目已列入《市城建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武汉市2017年市级城建投资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武城建[2017]18号),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0022公顷,其中农用地0.0022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土地征收预公告 青土告字〔2021〕42号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现将白玉山明渠(武钢氧气公司——北湖)排水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图源:青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范围:青山区八吉府街道(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该项目已列入《市城建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武汉市2017年市级城建投资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武城建[2017]18号),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0063公顷,其中农用地0.0063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图源:青山区人民政府

江岸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第004-014号

岸土征补公告〔2021〕第004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江岸区谌家矶街朱家河村、先锋村的集体土地11.3933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朱家河村10.8566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范围:谌家矶街朱家河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0.856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10.8566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

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4690.0512万元。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岸土征补公告〔2021〕第005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江岸区谌家矶街朱家河村、先锋村的集体土地11.3933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先锋村0.5367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范围:谌家矶街先锋村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536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5367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231.8544万元。

岸土征补公告〔2021〕第006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江岸区谌家矶街新建村的集体土地8.0766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新建村8.0766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范围:谌家矶街新建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8.0766公顷,其中农用地7.4373公顷(耕地2.4894公顷),建设用地0.6393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3489.0912万元。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岸土征补公告〔2021〕第007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江岸区谌家矶街先锋村的集体土地19.6172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先锋村19.6172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范围:谌家矶街先锋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9.6172公顷,其中农用地11.2606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8.3566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8474.6304万元。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岸土征补公告〔2021〕第008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江岸区谌家矶街朱家河村的集体土地1.9654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朱家河村1.9654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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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范围:谌家矶街朱家河村(详见附图)。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9654公顷,其中农用地1.8383公顷(耕地0.3910公顷),建设用地0.1271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849.0528万元。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江岸区巴公房子片旧城改建项目

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决策草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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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巴公房子片旧城改建项目已纳入江岸区202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拟于今年内启动房屋征收工作。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下达房屋征收决定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亩,房屋征收总建筑面积约6.63万平方米,征收总户数约565户,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二、项目征收范围

位于江岸区合作路与胜利街交汇处,分为A、B、C三个地块。

其中,A地块东临洞庭街,南临黎黄陂路,西临胜利街,北临车站路;

B地块东临时代广场,南临兰陵路,西临洞庭街,北临黎黄陂路;

C地块东临鄱阳街,南临合作路,西临新丽大厦,北临兰陵路。

三、征收补偿方案主要内容

该项目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

①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款由补偿、补助、奖励三部分组成。

其中补偿包括房屋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和保底补偿;

补助包括住房困难补助、购房补助、建筑面积补助和困难补助;

奖励包括住房货币补偿签约搬迁奖励、住房产权调换签约搬迁奖励。

根据被征收人所选补偿方式的不同,按相应政策给予征收补偿。

②该项目提供下列房源:(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一)团购商品房房源

银博扩大地块房源,位于江岸区二七路与黑泥湖西路交汇处附近,房屋均价为19000元/平方米(最终以备案价为准),该处房源为期房,暂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6月,交房标准为毛坯房。

(二)住宅产权调换房源

1. 跃进调剂地块房源,位于江岸区塔子湖西路和三环线交汇处,房屋均价为11500元/平方米(最终以备案价为准),该处房源为现房,交房标准为毛坯房;

2. 华发沁园房源,位于江岸区正义路与后湖三路交汇处,房屋均价为12037元/平方米(最终以备案价为准),该处房源为期房,暂定交房日期为2021年9月,交房标准为毛坯房。

(三)商业产权调换房源

丹水嘉苑项目房源(二、三层),设计用途为商业服务,位于江岸区兴业路与百步亭路交汇处,房屋均价为15000元/平方米,该处房源为现房,交房标准为毛坯。

后期如有其他房源,房屋征收部门将及时提供与本项目对接,房源具体使用办法届时另行制定。

汉阳区

银杏街(花园湾路-玉龙路)道路工程项目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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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80号)、《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的相关规定,

因公共利益需要,汉阳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银杏街(花园湾路-玉龙路)道路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银杏街(花园湾路-玉龙路)道路工程

二、项目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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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调查概况

项目用地面积约1.69亩,被征收总户数2户,地上无房屋建筑,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四、征收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产权调换: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工作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房源。

房屋征收部门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给予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由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五、征收补偿内容及标准

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地上附着物价值补偿:地上附着物价值补偿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收回土地使用权造成停产停业,对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的5%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签约腾退奖: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人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完成腾退的,按照被收回土地使用权价值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洪山区

《洪山区洪山街办事处片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及征收补偿方案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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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东《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洪山区人民政府拟对洪山区洪山街办事处片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称《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洪山区洪山街办事处片旧城改造房屋征收项目

二、被征收房屋基本情况:

征收建筑总面积约3.8万平方米,个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约322户,单位3户。

三、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

(一)货币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房屋征收部门按被征收房屋价值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货币补偿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可以选择政府提供的团购商品房指标1个,团购商品房户型面积小于被征收厉屋面积的,可以选择房源指标2个,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祖人自行购买。

团购商房房源基本情况(包括产权调换房源中提供的所有团购商品房房源):

万科金域学府,该房源位于雄楚大道与安康路交汇处,土地性质为国有住宅用地,系精修现房,房屋均价约为每平方米26600 元(按一房一价结算) ,交房标准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二)房屋产权调换方式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①南湖九玺。该房源位于雄楚大道与幸福路交汇处向南200米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系毛坯现房,房屋均价约为每平方米25500元(按一房一价结算)。交房标准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等。

②中建福地星城二期。该房源位于洪山区珞狮南路及雄楚大道交汇处,土地性质为国有住宅用地,交房时间预计为2022年12月底(具体以开发单位通知为准),系毛坯期房,房屋均价约为每平方米24800元(按一房一价结算) ,交房标准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③金科城。该房源位于友谊大道和仁和路交汇处,系毛坯现房,土地性质为国有住宅用地,房屋均价约为每平方米17900元(按一房一价结算)。交房标准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洪征公告【2021】字第18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21年度城区第10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199号)文件,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洪山区人民政府对青菱都市工业园D5地块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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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洪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位置:洪山区青菱街西湾村,征地总面积144079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96856公顷(其中耕地34288公顷),建设用地47223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西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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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洪山区人民政府

洪征公告【2021】字第19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21年度城区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00号)文件,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洪山区人民政府对长征村、光霞村的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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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洪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位置:洪山区张家湾街长征村、光霞村,征地总面积1065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1065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其中,长征村1.0581公顷,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1.0581,未利用地0公顷;光霞村00069公顷,农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006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长征村、光霞村。

图源:洪山区人民政府

洪征公告【2021】字第20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干武汉市2021年度城区第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00号)文件,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洪山区人民政府对井冈山村的项目涉及的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位置:洪山区洪山街井岗山村,征地总面积02189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2189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井冈山村。

图源:洪山区人民政府

新洲区土地征收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土[2021]第25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1年度第3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39号)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源:新洲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位置:双柳街沙咀村,征地总面积0.1527公顷。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1527公顷(含耕地0.1451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双柳街沙咀村。

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土[2021]第26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1年度第5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40号)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源:新洲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位置: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山村,征地总面积0.4240公顷。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424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金山村。

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土[2021]第27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新洲区2021年度第6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41号)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源:新洲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位置: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万山村、宋岗村、施岗村、袁榨村,征地总面积6.081公顷。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6.0586公顷(含耕地3.4091公顷),建设用地0.0224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万山村、宋岗村、施岗村、袁榨村。

征收土地公告 新征土[2021]第28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洲区潘塘街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42号)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新洲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源:新洲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位置:潘塘街姚寨村,征地总面积0.1556公顷。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1556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潘塘街姚寨村。

温馨提示:

以上所以信息仅为方案部分截取,具体征收补偿内容及标准,参见原文公告。

部分地区征收计划官方回复

1

皮子街片拟申报2022年城市更新及房屋征收计划

网友:硚口区仁寿路191号双厂巷武烟宿舍是否纳入拆迁计划?或者改造计划?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硚口区:硚口区仁寿路191号双厂巷武烟宿舍在策划的皮子街片项目范围内,皮子街片拟申报2022年城市更新及房屋征收计划,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具体启动改造时间,需结合资金、房源等综合因素。项目如有进展,相关信息将会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2

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征收范围

网友:金口原老供销社员工宿舍楼是如何规划改造的?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征收范围是哪里?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江夏区:经了解,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征收范围项目位于江夏区金口街,北至车站路,南至沿河堤路,东至金湖路,西至金槐路(具体征收范围以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

金口集镇旧城改造项目(一期)地块土地面积约685亩,房屋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户数1456。(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3

红钢城4街坊部分地块

已纳入青山区城市更新及房屋征收计划

网友:我母亲说她住的红钢城四街坊,想咨询下,今年四街坊是否会拆迁?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青山区:红钢城4街坊部分地块已纳入青山区城市更新及房屋征收计划,征收决定暂未下达,相关事宜以下达的征收决定公告为准。感谢您的支持。

4

武昌区相关征收规划

网友:

1.四美苑小区21-24栋是否在杨园铁四院二期征收范围

2.杨园铁四院三期已经有房屋征收服务公司中标即将启动。那二期征收目前在什么进度,是明年上半年启动么?

3.杨园铁四院片区征收后规划,是就地还建么?

图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武昌区:经查:

1、目前四美苑小区21-24栋是在初步决定征收范围内,请以征收令为准。

2、铁四院二期拆迁项目启动时间,请以公示公告为准。目前还未启动。

3、关于铁四院二期片区征收后规划,是就近还建或就地还建,请以征收令公示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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