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登陆城市留言板想询问有关异地离婚的事宜。称自己目前在杭州工作,与老公婚姻关系破裂,申请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目前,武汉市民政局已经给出回复,想了解的朋友可以来看看。
市民政局回复:
一、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武汉市自2020年10月9日起,实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可持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全市任一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
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1、个人生活独立性增强
改革开放以后,男人能干的事情女人都能干,而且一些职业以女性为主,在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方面,很多女性比男性还高。不是过去“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的时代了,女人还要靠男人生活。
2、夫妻关系变成了利益关系
夫妻关系应该是亲密的伴侣,互相依靠,互相依赖,互相搀扶,同甘共苦白头偕老。现在一些家庭的夫妻关系变成了利益关系,衡量对方为自己提供多少利益,挣多少钱,干多少家务,不能我只为你服务?一旦一方发现,另一方不能够提供所需要的利益,关系就会疏远直至离婚。
3、双方不再忍让
老一辈的婚姻,很少有离婚的,这其中就应该感谢广大妇女的忍让,过去男人多数大男子主义,很多女人是忍气吞声,为了长远的日子可以忍让,认为离婚本身并不光彩,女人离婚再回到娘家去没法见左邻右舍所以离婚的很少。
而现在不同了,男人和女人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完全一样,女人不会忍让了,可是男人也做不到忍让。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就能撕破脸皮,过不到一起,只有拜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