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在武汉城市留言板询问,自己住房公积金是在武汉缴纳,但准备在鄂州买房,问能用武汉的公积金申请贷款吗?这应该也是很多朋友会有的疑问。近日,相关部门已经给出了答复,一起来了解看看。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称,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省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武汉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申请出具缴存证明。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的;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6个月后,每12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个问题其实要根据自身情况来定,如果在大城市经济条件允许买房,那就在大城市买。如果压力很大,打算回老家发展的话,就在老家买。
从生活的角度来讲,大城市首付资金及月供压力肯定高于中小城市,选择老家买房是没任何问题的。
但老家买房主要顾虑是没有好的就业渠道,就业机会偏少,如果是创业或者在当地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肯定更好。
如果是高端人才,且年收入在30万以上,可以考虑在一、二线城市定居发展,但也要仔细衡量未来的职业上升潜力。
记住,一定要从自身的需求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