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我们生命的源泉,日常生活中我们已经离不开水,对于武汉供水的问题很多市民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下面整理了一些供水问题并给出了解答,来看下这些问题是你想问的吗?
古人云:事不过三!
一次忘记交纳水费不用急,供水单位会提供提醒催交服务;
逾期30日不交纳水费的,经催交2次以上不交纳,供水单位将贴罚单,收取违约金;
经催交3次仍不交纳,供水单位将依据合同约定中止供水。中止供水前会提前告知。
用户足额补交水费和违约金后,供水单位将恢复供水。
突发性停水:
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可能出现突发性停水。
武汉水务集团会在24小时之内恢复供水,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的,将会采取临时供水措施保障大家的基本生活用水。
计划性停水:
由于要进行供水社保的更换和检修,可能会有计划性停水。
武汉水务集团会将计划性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居民,做好蓄水工作。
漏水责任看结算水表
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供水设施(含结算水表),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用户负责维护管理
对已建未移交给供水单位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居民住宅配套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仍由产权人或用户维护管理。
发现水表故障请及时告知供水单位,供水单位会在3日内予以维修或者更换。
因供水单位未及时维修、更换水表,造成水表计量数增加或者用水量无法计算的情况,由供水单位负担相关水费。
因用户原因造成结算水表损坏,不能正常计量的,供水单位可以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用水量计算。
除消防人员外,任何人都不许私自在消防栓取水。
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公共事业用水,应当在指定的公共取水栓取水,装表计量并交纳水费;
看到街边有人擅开消防栓洗车,应快速制止或举报。
擅自操作公共供水管道阀门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市政设施取水;
擅自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
擅自改变用水性质;
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连接取水;
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
盗用或者转供公共供水;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用水行为。
出现以上违法行为者,将会被处罚:
由供水单位按照取水管道口径常用流量和实际用水时间计算取水量,进行处罚;
实际用水时间无法确定的,按照前十二个月的行业或者个人平均用水时间计算。
有权对污染饮用水水源、损坏供水设施的行为以及其他供水用水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有权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门查询饮用水水质情况;
使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
安全、连续用水;
安装的结算水表符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规定,并定期检定、维修和更换;
查询用水业务受理范围、办事程序、受理时限、收费标准、水质、水价等信息;
对供水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96510供水热线反映;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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