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正在逐步的迈入老龄化的时代,也正因为这个老龄化在多地设立法律明确规定了护理假期,这样有利于更好的保障老年人的生活,下面是湖北老人护理天数的最新规定。
根据省老龄办公布的数据显示,1998年我省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6年年底,湖北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1072万,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已达到18.22%,高出全国老年人口占比1.52个百分点,并以平均每年3%的速度增长,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
明确规定,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要是失能或者患病住院,凭医疗机构证明,子女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护理时间的申请主体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据市民政局老龄工作科科长郑翠玲介绍,独生子女最低限度是15天,非独生子女是10天,没有上限,在假期之后,如果还需要的话,单位根据需要,还可以给这些独生子女或者是多子女家庭延长休假时间。
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完善配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根据条例:
1、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
2、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
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