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今日(9月2日)正式开始报名。文中将附上报名时间安排以及报名流程和网址入口。有需要的可进行查看。
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9:00至5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9月2日9:00至5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8日24:00;
考试时间:10月30日;
成绩查询时间:考生可于2021年12月9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完成网上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居住证的办理证明不能作为报名依据)所在地考区报考。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从考前14天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4.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