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武汉结婚登记有新的变化啦,目前我省开始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大家可以在网上及现场进行申请啦,下面了解下武汉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办理地点及流程。
武汉市全部婚姻登记机构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事项
武汉市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仅限内地居民结婚登记事项。
二、受理范围
(一)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一方当事人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武汉市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二)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在武汉市的现役军人可在武汉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三、受理方式
实行结婚登记预约与现场受理并行机制。大力推行结婚登记预约制,对于特殊服务对象接受现场受理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在汉可跨省办理结婚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当事人需提交相关证件资料
武汉市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仅限内地居民结婚登记事项。受理范围为: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一方当事人为本市户籍人口的结婚登记,或者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本市的结婚登记。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在武汉市的现役军人。
实行结婚登记预约与现场受理并行机制。大力推行结婚登记预约制,对于特殊服务对象接受现场受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需提交以下证件资料:
1.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武汉市的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户口簿的,可以提交有效的户籍证明;不能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经常居住地为武汉市的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至少有一方应提供武汉市的有效居住证。
3.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当事人可提前进行网上预约
实施方案提出,武汉市各婚姻登记机关要积极推行结婚登记预约预审制度,使当事人可以提前通过网上预约系统选择登记机关进行网上预约和网上提交预审材料,需要补充的及时告知,或者短信提醒;对网上预约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电话预约;对未预约的当事人,当日要尽力给予办理,或协商另行预约时间办理。要合理调控预约数量,及时调配人员力量,确保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平稳有序开展。
武汉市民政局要求,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责任制。对于不符合结婚登记“跨省通办”条件的,受理婚姻登记机关要仔细查看相关证件材料,提醒当事人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到有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业务,并告知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办事地址
江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82414472 江岸区发展大道790号金涛翰林苑五号楼一楼
江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83952798 江汉区发展大道234号(江汉区总工会办公楼内)C区2楼
硚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83792740 硚口区工农路6号老年公寓2楼
汉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84635473 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05号附属楼1楼
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88938919 武昌区和平大道18号(华润凤凰城西门口)
青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68865250 青山区建设四路19号(青山区政务服务大楼一楼)
青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青山江滩结婚登记点 027-50651314 青山江滩建设三路
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87678568 洪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洪山区文秀街9号)六楼
东西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83081079 东西湖区东吴大道1291号附1东西湖区民政局一楼(海林广场斜对面)
蔡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69844765 蔡甸区蔡甸大街223号蔡甸区民政局1楼
江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81819015 江夏区纸坊街文化大道江夏区民政局1楼
黄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61004200 黄陂区百秀街183号民政局大楼3楼
新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027-86925551 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26号社区服务大楼1楼(区人民医院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27-84896561 武汉市经济开发区珠山湖大道振华路47号(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内)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婚姻登记处027-67880551 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南四门二楼)
武汉东湖风景区婚姻登记处 027-86773376 武汉市欢乐大道369号东湖建材市场3栋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