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父母育儿假得到不少人的支持及反对,当然也有许多地区已经施行父母育儿假,父母育儿假是什么意思,有多少天假可以休,不少市民问到,下面了解下吧。
父母育儿假就是夫妻双方都可以休产假,很多人多对这一建议是表示支持的,觉得孕育孩子不是妈妈一个人的事情,也需要父亲这一个角色。不过也有人觉得没必要的,毕竟一个家庭如果都休假的话,谁来上班挣钱呢。
同意派观点:
挺好的,父母一起休假,比只有母亲一个人休假好,这样面试的时候女性可以少收到点歧视,不然适龄未婚未育的女性求职之路确实困难。
最好的是两个人能一起休一个月,慢慢上手以后妈妈继续休,爸爸回去上班,妈妈的哺乳假结束以后,爸爸如果还有休假时长就接着休,两个人有更长的时间单独养育孩子,双方都有责任感,孩子也有更长时间的陪伴感,父母陪伴比老一辈陪伴要好很多。
当然,这只是理想。
生育不是女性单方的责任,却让女性饱受职场歧视和不平等待遇。
反对派观点:
共同休育儿假,我不!赞!成!
因为时间太长了,对于靠绩效的打工人来说,真的会影响家庭经济收入。
听起来特别美好。
对于本来就没有家庭责任心的男人来说,只不过是增加了几个月在家里躺尸玩游戏的机会;
对于有责任心的男人,下班后一样会体贴妻子,甚至愿意请年假多在家里照顾孩子。
强制男人休育儿假,最后会导致事业上升期的男女必须要避孕。而且双方事业不能同步,就一直都不敢生育。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试行育儿假。
附各地最新规定:
1.福建省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满足职工群众对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新增“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和“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三周岁以下婴幼儿专门照护服务场所”条款,为社会、用人单位、家庭共同做好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2.辽宁省
2020年,《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护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办法(草案)》提出,女职工1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办法(草案)》主要从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组织管理、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保护、普法维权、奖励与处罚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3.宁夏
2019年11月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上述《条例》中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在福建,今年三月,政策也明确,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戳图看详细报道)
4.广东省
2020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首先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5.大连市
2020年7月底,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位探索试行育儿假,并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