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部分地区受疫情影响失业情况严重,所以失业补助金的发放延迟到2021年,有的地区2021年还能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甚至金额高达6000元,那么哪些地区2021年还能继续申领呢,申领时间及步骤流程是什么样的,下面来看最新消息。
失业补助金各地规定不一,目前多地已经出台失业补助金延长申领的政策,包括江苏省及河北省。
广东省失业补助金领取最新规定2021
广州政府服务热线12345回应: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2020年12月31日已到政策实施截止时间。2021年1月1日后提交的失业补助金申请,待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后,将按规定统一审核发放。
广东失业补助金延期
根据《关于开展南粤春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2号)规定,将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在2020年3月-12月期间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以及2021年1月以后新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
但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规定时间内的失业人员,属于非自愿离职的且失业保险缴费累计年限一年以上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不能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就是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不能领取失业补助金。
河北省失业补助金领取最新规定2021--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延长6个月
按照河北省人社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地保障疫情期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自2021年1月1日起,定州市继续落实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2021年1月1日后的参保失业人员及2020年3月至12月份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六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政策发放标准、期限不变。
针对疫情“双节”期间群众生活急需、待遇申领相对集中等实际,定州市人社局将不断加速网办审核,持续推动线上畅通领、安全办,确保工作不断档,畅通服务咨询热线,电话指导失业人员申领待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取消证明材料、捆绑条件、附加义务、申领期限。推动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让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得到有效保障。
2.安装完“河北人社”APP后,首次使用按要求进行验证登录。
3.验证登录通过以后,点击首页上“失业补助金申领”图标,按系统提示进行申领。如果申领不成功,会有具体原因提示。
4.查询申请结果:点击“河北人社”首页下方“服务”,依次选择“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5.申请成功后,及时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失业补助金将按时发放至本人社保卡中,请及时查询银行账户信息。
江苏省失业补助金最新规定2021--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最高可领6000元!
据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不满1年且个人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以及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但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皆可申领失业补助金。此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按照1000元/月标准执行,共计发放6个月。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仍按照1000元/月标准执行共计发放6个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仍按照600元/月标准执行,共计发放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