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中旬起武汉市就印发了关于汽车补贴相关政策,凡是在年内购买燃油车的可按销售价补贴3%,最高封顶5000元,若是新能源车还能补贴1万元,在11月16日有进一步补充了该政策,下面来看武汉市经信局如何回复领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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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今年5月14日印发了《武汉市汽车消费财政补贴资金实施细则》,明确自今年5月14日至12月31日,消费者购买武汉市企业生产且在武汉市销售、上牌的燃油乘用车,按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3%给予补贴,5000元封顶;新能源乘用车每辆给予1万元综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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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26日,湖北省发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称,购买省内企业生产并在省内销售、省内上牌落户的乘用车,按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3%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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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武汉市按照湖北省汽车购置政策要求发布了《关于做好落实湖北省汽车购置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相当于武汉市政策和湖北省的政策融合,这个《通知》对照省里的补贴政策,将武汉市原有的补贴进行了扩大。例如,市里面燃油车的3%的补贴有5000元封顶,在这个《通知》里面,取消了5000元封顶,市里面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截止日期是今年年底,这个《通知》将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政策延长至明年3月31日。
补贴条件:
湖北省内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在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购买省内企业生产并在省内销售、省内上牌落户的燃油乘用车,可按销售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的3%享受财政资金补贴。
补贴方式:
湖北省汽车生产企业在省内销售燃油乘用车车辆时,应将消费者可获得的乘用车购置财政补贴资金金额在企业销售网点予以公示,并于车辆销售成交且上牌后7日内先行垫付给消费者,后期再向市、州经信部门统一申报车辆补贴资金。
领取:
汽车生产企业先行垫付。武汉市经信局介绍,补贴资金由武汉市汽车生产企业于车辆销售成交且上牌后7日内垫付给消费者,后期再由汽车生产企业向市、区经信部门统一申报。
材料:
需登记正式牌照、购置税发票等信息。武汉市经信局介绍,厂家在向市民垫付补贴前,需要先登记车辆正式牌照、购置税发票等信息,用以核验上牌信息。
只用领取一次。武汉市经信局介绍,省市补贴不存在重复领取问题,市民购车后,补贴只用领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