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伍之后,国家是对退伍军人创业有扶持政策的,凡是自主创业或者合伙经营的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创业贷款,那么这两种创业贷款额度是多少呢?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呢?贴息额度是怎么定的呢?今天这篇文章告诉你答案!
1、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可根据合伙(组织)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扶持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但创业资金有困难的退役军人。政府安排工作且在岗退役军人和专项公益性岗位在岗退役军人,不在扶持对象范围。
1、身份证;
2、《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工商营业执照》;
4、配偶身份证;
5、担保人担保承诺书;
6、担保人单位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7、担保人身份证;
8、租店协议或房产证明;
9、贷款人婚姻证明;
10、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以上资料一律用钢笔填写);
11、合伙经营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注明合伙经营的有效证件。
(一)贴息额度
对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注册登记3年内)创业贷款,分别给予最长3年和最长2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后续发展申请的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按签订贷款合同时使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最长2年贴息。
(二)贴息程序
退役军人无需提交贴息申请,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贷款审批、偿还记录等资料,提出贷款贴息方案。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同意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借款人,并及时电话告知退役军人本人查收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