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交社保,从工作开始一直到退休这些年交的养老金可不少,但是退休之后只能按照月份领取。那如果自己急需用钱的时候,养老金可以拿出来吗?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够允许拿出来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养老金可以取出来,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条件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参保人,由本人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条件二、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台、港、澳来沪工作人员参保后,与本市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并离境的,可申请办理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条件三、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依照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条件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自养老保险调整后,人们可选择不同的档次来缴费,一般缴纳的越多领取的就越多,具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养老金可以自己取出来,但前提是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参保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参保人死亡了就可取出来。
处于工作调动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人士需要提前领取养老保险,针对这部分人士比较关注的的问题,下文将对此进行具体说明。
一般来说,如果是在职员工的话,养老保险的缴纳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也就是说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千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
要想提取养老保险金,大家可以到社保局办理退保,但只能退回个人缴费部分,公司缴纳部分退不回的,如果想全部退回要等到大家到了退休年龄才可以全部退回。因此可以说很不划算。而且在很多地方,养老保险都是不支持领取的,具体的相关规定,小编建议大家还是亲自向当地社保所咨询一下,获取权威解释。
普及下养老保险的相关法规:
1.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2.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3.跨省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跨省就业,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转移12%的单位缴费。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要开具统一样式的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只要提出转移接续申请,所有手续都由相关两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时,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可以不用交费就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如果当地建立缴费制度时,年过45岁,未满60岁的,可以连续缴费至60岁,不过15年,也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3、部分地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地方政府会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