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武汉市就提出了将高血压和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显示高血压年度最高支付额度为360元,糖尿病则为480元,并发的最高为600元,那么如何才能进行报销,在哪里报销,下面我们来看最新消息。
今年1月1日起,武汉市正式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我市医保报销范围。对未纳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压药、降糖药物治疗的参保患者,降血压、血糖的药物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其中,高血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60元,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80元,参保人“两病”并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报销条件:
1、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
3、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未达到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但确需长期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符合以上条件的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用药范围的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医保门诊报销。
简单理解,参保患者持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可就近选定一家二级及以下“两病”定点门诊用药保障基层医疗机构登记建档,即可进行门诊用药即时报销。
建立门诊统筹后,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起付线为200元,按照挂号、治疗、检查和药品总费用的50%报销,年度报销额度为400元;现在把高血压、糖尿病药品单列出来报销50%,不占用原有的门诊报销额度,实际上增加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报销额度,降低了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