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矛盾冲突不断,不服从导师安排就不能通过,利用这种不平等关系带学生接私活,让做家务,性骚扰也不是新鲜事。2020年教育部正式出台政策,来规范研究生导师行为,以确保导师队伍质量,下面来看最新消息。
这两年高校研究生轻生事件时有发生,许多事件从调查结果看,都与学生与导师发生矛盾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目前研究生在校期间,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意味着研究生必须与导师接触频密、接触方式。
有一些问题是非界限比较明显,比如导师对学生进行性骚扰,还有比如一些老师把自己的家务劳动强行摊派给学生,甚至导师带学生接私活,一些导师想当然地认为,这是给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而且还给学生增加了生活补贴。有没有想过安排学生“干私活”是否符合学生的意愿,学生是否有拒绝的权利,工作期间的合法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凡此种种,其本质都是老师利用师生权利的不对等对学生身体侵犯及劳动剥削。
9月22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透露,将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洪大用表示,目前全国共有研究生导师46万人,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但也确有部分导师指导精力投入不足、指导方式方法不科学、质量把关不严,甚至有个别导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
第一,加强导师培训,建立国家典型示范、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三级导师培训体系。
第二,强化导师岗位管理,明确指导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岗位素质,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完善评价考核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时效等纳入导师考核评价体系。
第三,要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导师既是学生的学术导师也是人生导师,研究生不简单是学生的身份,也是导师的合作伙伴,我们要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依法依规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第四,建立健全激励示范机制,鼓励各地各培养单位评选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导师成功的指导经验。特别是注重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团队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引导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充分尊重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指导方面的权利。
今年8月20日,教育部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311号(教育类212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教育部历来重视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先后出台多个管理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下一步,教育部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要求培养单位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
二是针对研究生教育特点,聚焦导师指导环节,要求导师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
三是明确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切实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