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心城区居民有福利啦,最新政策表明今年中心城区的居民医保将纳入市级统筹范围,武汉的中心城区是怎么划分的,中心城区的落户要求是什么,这次政策有哪些更改,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武汉市下发《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新城区居民医保今年将全面纳入市级统筹,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政策制度、基金管理、医药服务协议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五个统一”。2017年,武汉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医保基金实行分级管理,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5个新城区居民医保基金暂由各区管理。截至2019年底,武汉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463.04万人,其中市本级213.79万人(含大学生80.71万人),5个新城区249.25万人。
含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区
落户要求: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中心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和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可申报武汉市非农业户口。房主只能享受一次购房入户政策。
含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
落户要求: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中国公民,在武汉市新城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