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距离武汉垃圾分类活动正式实施的时间也应该是越来越近了,并且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的单位也将有着明确的处罚标准的。垃圾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让大家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环境也更加的优质,所以需要大家积极的遵守,下面我么就来看看武汉垃圾分类的违反处罚规定吧。
1、未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的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未将生活垃圾运至满足收运条件、符合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贮存,或者未交由符合规定的企业分类收运,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未建立分类台帐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5、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运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分类收运企业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6、不遵守分类处置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对处置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减少了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2、可以减轻环境的污染
3、能充分体现出可回收垃圾的回收价值
4、对有害垃圾可以进行及时的处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但是可能也会对进行垃圾分类的市民造成困扰,比如增加了市民的垃圾分类时间,投放垃圾的距离,以及不知道哪一种垃圾属于哪一种分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