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至5月武汉市陆续恢复公共交通、景区,仅剩下剧院、主题乐园、景区室内场、酒吧等场所还未开放。现文化和旅游部已公布恢复开放指导方案,满足条件的场所就能恢复开放,下面我们来看最新的通知内容。
常态防控: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制定包含演出场所在内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安全。
有序开放:
在充分做好防疫措施的情况下,在低风险地区,经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可以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但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在中、高风险地区,暂缓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预约限流:
恢复开放的演出场所应当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数的30%,要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距离。演员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在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区、主题公园、游乐园、宾馆、饭店、酒吧、餐饮场所、现场音乐厅(LiveHouse)等场所举办营业性演出,演出主办方要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做好人员疏导。
鼓励推广在线实名制购票及电子票,鼓励使用在线支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对剧院等专业演出场所,实行实名制购票和实名制入场。
1、演出主办方应当与参演单位和个人签订安全协议或健康承诺书,提前做好对演职人员(含行政、后勤等工作人员)的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每场演出尽量压缩不必要的演职人员,注意保持一定距离。演员人均化妆间面积不低于5平米。
2、演出场所应当配备测量体温设施设备,并安排专人值守。观众进入演出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观众拒绝佩戴口罩或者体温异常的,应当拒绝其进入。
3、演出场所应当安排专人做好演出现场管理,提醒观众正确佩戴口罩,对号入座,保持安全距离。取消演出前后的现场互动环节。
演出场所及演出主办方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情况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在演出现场如出现疑似疫情,演出场所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配合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排查、评估和宣传培训工作,及时发现隐患苗头,及时处置,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暂时关闭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