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4月1日开始,孝感市低保补贴、特困人员救助补贴、孤儿养育标准补贴、低收入家庭补贴均有所调整。影响到以上补贴标准的因素有城市和农村、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等。下面是孝感市2020年社会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调整政策。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公布了2020年度全市社会救助和孤儿养育标准,新调整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
1、低保保障标准
2020年城市低保保障线标准调整为:
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62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590元/人·月。
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调整为:
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44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435元/人·月。
2、2020年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情况分别确定。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120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140元/人·月。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120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140元/人·月;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130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240元/人·月;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212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2080元/人·月。
3、2020年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按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情况分别确定。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900元/人·月。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900元/人·月;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1000元/人·月;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2000元/人·月。
4、2020年孤儿养育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13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2100元/人·月分别确定。
5、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明确。
城市低收入家庭:
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124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1180元/人·月。
农村低收入家庭:
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云梦县、安陆市、市直“三区”为880元/人·月,大悟县、孝昌县为87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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