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中午十二点在武汉的市民朋友又可以开始抢优惠券了,之前发放第一波的时候很多市民反馈没有抢到,所以接下来这一期消费券大家要提前关注哦,毕竟数量有限,而且先到先得。明天投放的消费券抢到之后就可以立即使用,也分为四大类,包括餐饮、商场、超市以及文体旅游等。
“武汉消费券”第二次投放,即将于4月30日(星期四)中午12点进行。记者从武汉市商务局获悉,所有在汉人员可分别在微信、支付宝和美团(大众点评)APP上抢券。这次,抢到可以立即使用。第二波“武汉消费券”,依旧分为餐饮、商场、超市(便利店)与文体旅游四大类。每位在汉人员,可分别在三大平台各抢一张“武汉消费券”,类别可以按需自由选择。
根据前期公布的消费券使用规则,市民抢券时任选一类消费券,每类券面额分为两档由系统随机派发,具体设置如下:
1餐饮消费券:满30元减10元或满60元减20元
2商场消费券:满150元减50元或满240元减80元
3超市(便利店)消费券:满30元减10元或满60元减20元
4文体旅游消费券:满150元减50元或满240元减80元
其他抢券日期分别是:4月30日、5月7日、5月14日、5月21日、5月28日
消费券使用范围:“武汉消费券”的使用,只限定行业范围,不指定参与商家,武汉市所有符合四大类别消费券适用范围且开通微信、支付宝商家收款功能或美团、大众点评线上支付功能的商户,均支持“武汉消费券”使用。
优惠金额限制:每人在同一企业所属平台上抢到的“武汉消费券”,每月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100元,整个活动(两期内)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200元,三个平台累计核销总额不超过600元。
“武汉消费券”需到对应种类已营业的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才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所有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仅适用四类中的一类消费券。
1. 餐饮消费券:仅限使用于餐饮门店消费;
2. 商场消费券: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手机专卖店、服装鞋帽专卖店等;
3.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等;
4. 文体旅游消费券:仅限使用于景区、住宿饭店、旅行社、书店、健身场馆、体育培训、体育用品专卖店等(适用范围根据武汉市复工复产复市和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