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同经济发展、宏观经济运行乃至国际经济运行密切相关,又同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财政收支状况、法律制度环境具有十分密切的内在联系。那么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机构是哪个呢?
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是指为实现社会救助的基本目标和制度的稳定运行,对社会救助基金的运行条件、基金征缴、管理、投资运营、监督管理等进行全面规划和系统管理。
该救助基金,不接受私人申请。需要该机构的资助,需要通过交管部门。《道交法实施条例》第90条,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选择合适的社会救助基金筹集模式、筹集手段,及时、足额地取得社会救助基金,并且管好、用好这些资金,以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构成了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基金筹集方面,从国际社会的经验来看,福利型国家社会救助各项目都是由国家或政府承担责任。自保公助型国家主要由社会承担,但美国社会救助项目资金来源为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共同供给。自我积累型国家如新加坡等国的社会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社会团体也通过各种基金对贫困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在基金支付方面,由于社会救助的概念和体系是不确定的,各国对社会救助的规定也不同,实施范围和实施项目的不同导致社会救助基金支付管理的不同。例如,我国倾向于把教育和医疗项目的支出排除在外,因为这二者一般有单独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