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对于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标准是非常严格的,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上路行驶,一旦被抓到无牌驾驶将扣留车辆,不能上牌的电动自行车都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无论是质量还是安全性能上都有隐患,因此大家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择合格的可以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购买以后要到指定的上牌点上牌。
考虑到近期一些电动自行车车主集中办证上牌,今日,武汉交警宣布,即日起,各区交通大队电动自行车上牌点推行便民服务举措,工作时间将延长至当天最后一名办理上牌业务的车主办理完毕,不办完不下班。
根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持下列证明、凭证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登记,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产品合格证明;
(四)随车提供和车辆所有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人身伤害保险原件(年满65周岁以上者除外);
(五)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武汉市15个区交通大队电动自行车上牌点地址、联系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