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作为管理劳资纠纷事件的部门,是对人民大众劳动的一种保障。当你遇到劳资纠纷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劳动仲裁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以及需要什么申请资料。
劳动仲裁与一般商事仲裁是不一样的。它是劳动部门下设的专门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的部门。对劳动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商事仲裁是一裁终局。仲裁委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一个专门处理劳动纠纷的科室。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2、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以及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及相应复印件。
4、被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尽可能提交。
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地等;如果被申请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收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