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发出消息,今年年底我省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要合并实施,这里的合并并不是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将两个险种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依然存在。合并后两个险种待遇不变。
今年年底,我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届时,两项保险将实现统一参保、统一征缴、统一管理和统一经办,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之和,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不变,仍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
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
2、享受其他保险或参加了外地医保的,生育时只能享受一种保障待遇;
3、参保职工失业前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4、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