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武汉市将加快《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进程,力争今年10月出台,尽快进入强制分类阶段。多次违规拒不整改收运单位可拒绝收运。以下是垃圾分类具体环节。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农村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城市农村均按照以上分类方法投放。
1.合理设置环境友好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和容器标识;
2.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规范,杜绝混装混运;
3.公示收集时间、规范收集车型标识;
4.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以及厨余垃圾(易腐垃圾)的收集(处理)单位(企业)应建立进出台账。
5.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多次违规拒不整改,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
各地建立和完善运输系统,严禁“先分后混”。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分类收运频次、收运时间和运输路线,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的标识;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收集暂存点布局;完善可回收物收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
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生活垃圾: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
厨余垃圾: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快餐厨废弃物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
易腐垃圾:农村易腐垃圾就近进行生态堆肥处理;推进其他处理方式转型,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垃圾分类的实施能够更好的提升我们的生活环境,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担负起的责任,希望垃圾分类可以发展的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