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是保障企业、单位、退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的养老金,很多人到了退休年龄以后没有继续工作,那么就没有了收入来源,所以退休金就起到了一个很好的作用,今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湖北省今年的退休金又要涨了,大家听到这个消息应该都会很开心。那么退休金的具体调整方法是怎么样的呢?退休金上涨了多少钱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文件,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5.15%,预计将惠及全省550多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一)定额调整
按退休、退职时间划分三档: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5%。
(三)适当倾斜
1.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 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8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39年1月1日至194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8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8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7.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