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小黄车的出现在全国掀起一阵共享单车的风潮,那个时候在城市的路边我们随处可见一排排显眼的小黄车,它的出现解决了很多人的出行问题,因为小黄车是一个无桩共享的自行车,用户可以随扫随骑,随时随地可以用,十分方便快捷。然而自去年开始因为退押金的问题小黄车被推上了风口浪尖,那么现在ofo单车的押金还能退回来吗?什么时候可以退呢?
1.法院认定已无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一份来自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显示,天津富士达自行车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富士达)因买卖合同纠纷向 ofo 的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近 2.5 亿的执行标的。
不过,执行裁定书显示,ofo 的运营主体名下无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无对外投资、无车辆,虽开设了银行账户,但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或账户无余额。
该裁定书还显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查询,系统反馈查询信息为“无财产”。
到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传统查控,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
2.多名高管已成老赖
自今年 1 月起,中国执行信息网上关于东峡大通公司有关的执行文书越来越多,被执行标的数额巨大。
仅今年 5 月,东峡大通就收到来自北京海淀、北京朝阳、北京丰台、杭州市、天津市、厦门市、上海市等多个法院的近 20 件执行文书。仅一个月的执行标的,就超过 6000 万元。东峡大通被冻结股权标的 6 起,被冻结股权超过 1700 万元。
目前,东峡大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正江已经被限制出境,还被限制高消费。
创始人戴威有 16 条被列为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的信息。ofo 联合创始人杨品杰、ofo 总经理陈婧也于今年 4 月 30 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在企业已经资不抵债的情况下,ofo 用户可以寻求行政途径的救济,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进行举报投诉,通过行政介入调查的方式督促 ofo 企业及时向用户退还押金。
1.通过 ofo 平台申请退费难。
ofo 制定的退费规则系按申请退费的顺序进行押金的退还,这就导致用户的押金退还面临漫长的等待。
2.遵循司法途径维权难。
ofo 与用户的使用协议约定,用户与 ofo 发生争议时只能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这就意味着用户面临预支高额的仲裁费、交通费等维权成本,若用户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可能面临被法院驳回的结果。
首先应明确押金的性质,即用户向 ofo 平台交纳押金的行为是债权债务关系还是担保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
如果将押金视为担保物权,则用户可以直接要求企业优先返还。但如将用户押金视为普通债权,则用户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参与分配。
6 月 19 日,针对早前法院文书被曝光,ofo 被追索 2.5 亿元一事,ofo 近日向《北京商报》记者回应称“尊重判决,全力退还押金,全力自我造血”。但当记者询问 ofo 资金是否枯竭,名下已无可执行财产时,ofo 相关负责人仅表示,“目前商城业务和城市代理业务均在有条不紊运行中,新的单车运营模式也在积极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