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医疗共同体是什么吗?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提出全面建设医疗共同体对群众有什么好处呢?县域医疗共同体是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实施集团化运营管理。一起来了解一下此次印发文件内容吧。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今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到2022年,乡镇、社区等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意见指出,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以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建设1个以1家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共体。
医共体将为网格内居民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连续性医疗服务,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共同体。
意见要求,要完善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对政府或集体办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共体业务一体化管理;依照规划应设置村卫生室而未设置的村,逐步由医共体负责延伸服务;其他村卫生室可按照自愿原则,鼓励纳入医共体统筹管理。
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共享,医共体内可依托县医院或者独立设置医学影像、检查检验、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中心,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统一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