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荆州公积金存缴基数上限为21368元,下限按1950元确定;行政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缴存比例各为12%,企业单位可在6%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1、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2023年荆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122.67元)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1368元;缴存基数下限按1950元(鄂政办发〔2024〕2号文件)确定。
2、驻荆州中央企业、省管单位,缴存基数上限可参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执行。
2024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行政机关、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缴存比例各为12%,企业单位可在6%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部分和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