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发布最新的《优化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决定从11月28日开始,优化调整管控区,做到精准划定高风险区。具体内容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2022年11月28日0时起优化调整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管控区。2022年11月13日发布的《海珠区关于继续强化部分区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中有关强化交通管控、停业停工等措施延续实施至2022年12月2日24时,实施区域缩小为:东晓路-昌岗路以东,黄埔涌-赤沙涌-华南快速干线-广州环城高速-新光快速路以西的区域(以下简称“区域内”,详见附图红色区域)。
二、精准划定高风险区。根据疫情风险研判,精准划定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防控措施。非高风险区的居民可在“区域内”有序活动,不聚集、不扎堆,同时注意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三、持续按照分类施策、分批转运、安全有序、严防外溢的原则,对符合“3+5+3”(所在网格、小区或楼栋已至少3天无新增阳性个案,连续5天核酸阴性、无不适症状、健康码为绿码,落实3天集中健康监测)和“8+3”(连续8天核酸阴性,近3天无不适症状、健康码为绿码)条件的滞留人员在做好风险研判的基础上,开展返程前健康监测,强化集体组织和信息推送,落实闭环接转,全力确保人员安全疏解。
四、有序复工复产。市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或机构,按照“20条”中“闭环泡泡”的防控模式,可申请将“区域内”(除高风险区外)连续5天核酸阴性、近3天无发热、咽痛、干咳等不适症状、健康码为绿码的员工实行“白名单”“集体码”管理,闭环转接至企事业单位或机构,实行管理闭环,落实主体责任,有序复工复产。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让我们坚定信心,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歼灭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海珠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昌岗街道
1.晓港东一马路51号、43号、49号,晓港东二马路13号、16号、30号。
2.晓港中马路128号之七。
3.晓港中马路130号。
4.晓园南2号。
5.晓园东28号。
6.江南雅居信和阁。
7.大市直街16号、18号、20号、22号、23号、25号、27号、29号。
8.柏涛雅苑B区6栋。
9.细岗东区1号及之一,细岗东四街3号,细岗路78号。
10.晓园新9号、10号、11号。
11.建南街37号。
12.昌岗东路286号。
13.礼岗路2号。
14.南昌大街三巷13号。
二、江南中街
1.康公街157号之一、158号、170号、171号之一至二、172号及之一、173号。
2.以忠大街14号及A、B,新生里5号。
3.万寿一巷8号之一、12号之一、8号、11号、14号。
三、龙凤街道
宝岗大厦。
四、沙园街道
1.村尾正街17号。
2.前进街一巷9、10号,前进街二巷5号及之一、6号。
五、南石头街道
1.保利花园镜湖东街12号、馨竹街12号、晓琼街14号。
2.南石西一巷16号。
3.南泰路358号24层—30层04房,27层。
4.南景园南景街123号。
5.红棉花园49栋。
6.南箕南约一巷1号、西约三巷22—3号。
7.燕子岗路32号。
8.石岗路48号之一,石岗四巷26号。
9.顺意花园A3栋。
10.江燕花园江燕路126号。
11.海玥花园Z1栋。
12.南箕路28号,30号大院5号。
六、凤阳街道
1.逸景翠园东区翠羽居D座、桂香居C座。
2.悦安花园B栋4-19层。
七、瑞宝街道
1.瑞宝北街26号13栋、14栋、17栋、18栋、23栋,十二巷2号、4号,十三巷1—4号。
2.瑞宝北便基23号、24号、24号之一、25—27号,八巷1—3号,九巷2—6号,十巷8号,十三巷1号、2号,十四巷2号。
3.瑞源街十五巷1—2号,十六巷1—2号,十七巷1—2号。
4.瑞宝北约一巷5—8号,北约桥头二巷3号—4号。
5.聚龙社三巷10—12号,四巷18—20号。
6.南岸社大街四横巷17—23号。
7.瑞兴新村三巷4—6号,四巷4—6号,五巷4—6号。
8.瑞晓东一巷8—10号、二巷8—10号、三巷8—10号,二社四横路7号楼。
9.瑞祥七巷2—4号、八巷2—4号、九巷2—4号。
10.瑞海新村十二巷1—3号、7—9号,十三巷1—3号、7—9号。
八、江海街道
1.石榴岗路106号2栋。
2.石榴岗东大街一巷23号,四巷12号。
3.敦和路130号。
九、琶洲街道
1.新港东路会展西岸A3栋。
2.畔江花园B4栋。
十、官洲街道
1.仑头北约一巷西横二巷2号、8号,一巷西横八巷1号,一巷西横九巷1号及之一,西约直街横巷22号、23号,环村北路15号、21号。
2.北山青云大街38—45号,三巷33号及之一、45号、53号、55号之一及之二、71号、73号、75号及之一,七巷17号。
3.北山龙吟大街12号、17号、19号、35号、36号、84号、86号、93号、95号,一巷1号、2号及之一、3号,二巷8号,四巷2号、4号,六巷2号西侧、3号之一、4号、6—8号,七巷1号、3号,八巷5—11号、5号之一、7号之一、11号之一,十二巷7—12号、11号之一,十三巷22号及之一。
4.北山桥头大街180号、182号、184号、190号、192号。
5.官洲北苑13栋。
十一、华洲街道
1.龙潭社区江海大道以东、新滘中路以南,龙潭果树公园以北围合管理区域。
2.龙潭社区江海大道以东、龙潭涌以北、岭南创意园(不含)以西,龙潭颖龙北街—龙潭中约大街以南围合管理区域。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心理和法律等困难,可拨打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