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网友询问武汉的生育津贴怎么计算?日支付标准是怎样的?那今天正好借此机会来跟大家做个说明,并举例分析。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直接在本站上进行搜索。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产假天数
①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日计算;
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前12个月内该职工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算;
③用人单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时间内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①正常分娩产假为128天(98天产假+30天);
②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43天(98天产假+30天+15天难产假);
③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④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⑤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⑥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如果女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实际申报缴费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9000,那么正常生育分娩核发的生育津贴就是:9000/30*128=38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