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湖北省人社厅发布了《湖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操作指南》。目前,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缓缴社保,如果还不清楚如何操作的话,下面的内容一定不要错过了。
1、办理对象:税务提供五类困难行业和十七类困难行业名单内单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
2、参保单位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特色服务”,登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3、提示一:7月25日省集中企保系统开机运行后,名单内企业首次登录系统会弹窗提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要求,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请确认是否申请缓缴?”点击“确认”,则会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提示二:对其他非名单内企业,系统提示“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要求,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若贵单位属于缓缴范围,需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可前往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
缓缴原因图标
1、五类困难行业缓缴网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登录弹窗点击“确认”,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1)选择险种类型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选择“缓缴原因”为“五类困难行业缓缴”;
(3)选择“缓缴类别”,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
(4)填写缓缴起止时间,养老保险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五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录入界面1。
(5)点击“添加校验”;
(6)依次选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照上述步骤录入险种缓缴信息;
五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录入界面2。
(7)所有险种缓缴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五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承诺书。
(8)核对承诺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2、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网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登录弹窗点击“确认”,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1)选择险种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选择“缓缴原因”为“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
(3)选择“缓缴类别”;
(4)填写单位经营情况,月份、收入(万元)、支出(万元),填写本年度存在亏损的信息,月份仅限录入2022年度月份,不能晚于当前月份,填写一个月即可。
(5)填写缓缴起止时间,养老保险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录入界面1。
(6)点击“添加校验”;
(7)依次选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照上述步骤录入险种缓缴信息;
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录入界面2。
(8)所有险种缓缴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网申承诺书。
(9)核对承诺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3、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缓缴网上办理流程
可通过搜索进入【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
(1)选择险种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2)选择“缓缴原因”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缓缴”;
(3)选择“缓缴类别”;
(4)填写单位经营情况,月份、收入(万元)、支出(万元),填写本年度存在亏损的信息,月份仅限录入2022年度月份,不能晚于当前月份,填写一个月即可。
(5)填写缓缴起止时间,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
网申录入界面1。
(6)点击“添加校验”;
(7)依次选择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照上述步骤录入险种缓缴信息;
网申录入界面2。
(8)所有险种缓缴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网申承诺书。
(9)核对承诺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了17个困难行业,即: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2022年出现1个月以上亏损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