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湖北省民政厅发布了《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对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出部署安排》。《通知》要求,在8月底前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那具体的增发对象,一起来了解看看。
所有低保对象将按照当月补助水平、特困供养人员按照当月基本生活标准,在今年8月底前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通知》要求,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可为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按照不低于一个月城市低保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要加大未参保失业人员等遇困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要及时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适当提高中高风险区域乡镇(街道)备用金下拨和审批额度。要用好低收入人口预警监测信息平台,压实村(社区)组织主动发现责任,加强主动发现机制建设。鼓励通过告知承诺制确认救助对象,实行社会救助申请“全省通办”“一网通办”,进一步提高救助的可及性、时效性。
1、本质不同
失业保险金是根据企业或事业单位用人时候缴纳的失业保险;而一次性生活补贴,一般指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贴。
2、针对人群不同
失业保险金是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人群,而而一次性事业生活补助是针对农村户口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
3、享受待遇不同
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员工失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而一次性生活补贴是用人单位每个月给该农民职工缴纳工资的百分之二,等到该农民职工失业的话,可以一次性拿回单位按月缴纳的这半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