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发布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根据文件内容显示,符合条件的朋友可以申请购房补贴。那具体的申请条件以及补贴标准等重要信息,赶快来了解看看吧。
1、在鄂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
2、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在鄂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多孩家庭。
3、经鄂州市委人才办认定在鄂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
从6月16日起,一年内在鄂州购买新建商品房,都有补贴。
(一)在鄂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
90平方米及以下的每套补贴1万元
9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贴2万元
(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购买鄂州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
二孩家庭一次性补贴5000元
三孩家庭一次性补贴1万元
(三)人才在鄂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
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6万元
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一次性补贴4万元
全日制大专、高级工一次性补贴2万元
上述补贴中,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可与其他补贴组合重复享受,其他补贴不能重复享受。所以(一)和(三),只能选择一项,可以与(二)重复享受。在只购买一套房的情况下,全日制博士或正高级职称的三孩家庭,可获最高补贴十一万。
在市、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均有购房补贴申请专用窗口。申请人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可凭以下资料向窗口申请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申请表》可在鄂州市住建局网站或鄂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2.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购房首付款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3.属于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需按《鄂州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4.多孩家庭购房补贴申请,需提供申请人的二孩(三孩)出生证明、户口簿。
窗口受理后,相关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由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购房补贴资金拨付至补贴对象银行账户。原则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14个工作日内可收到补贴资金。
2022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含起止日)在鄂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受理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除外)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购房补贴发放后,需注销或变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再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
每个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人才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享受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未满两年上市交易的,应先退回购房补贴。
申请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
1.在本办法下发前已购买商品住房,通过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在补贴期间又办理同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
2.在本办法实施期间,使用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