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老小区住宅增设电梯相当于武汉住房公积金关于住房相关增设,那么是否可以进行提前公积金呢,需要什么条件及材料,如何进行办理,以下是全文:
办理条件:增设电梯项目已备案 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已办理备案(由项目建设单位、业委会、提取人或委托人,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单元业主签字意见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联合审查批准意见书》及增设电梯住宅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在武汉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办理);
2、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办理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职工或配偶增设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
办理人及办理地点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可由提取人或配偶在旗舰店网点办理。
提取次数仅限2次 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出资金额
(1)每个“业主备案号”仅限提取两次,即职工本人及配偶各提取一次(如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也要遵循此原则);
(2)本市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加装电梯的,可以在费用支出36个月内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该户电梯建设费用中(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个人实际出资金额。
【注意事项】
1、职工及配偶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时,需先完成电梯项目备案;
2、职工办理提取时提供的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仅作为出资凭证,不作为提取金额依据;
3、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用途须为住宅;
4、每个职工可使用两个不同的“业主备案号”各提取一次,累计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次数不超过两次;
5、备案时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信息未登记或登记错误的职工在办理提取前,需先到分中心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个人资料修改”业务;
6、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