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到疫情的影响,全国很多地方的经济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也有很多地方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近日,温州表示将发放18亿元消费券,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如何领取吧~
16日,温州发布称,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释放被疫情抑制、冻结的消费,推动温州市消费市场快速回暖,加快消费水平复苏和振兴,温州市政府决定,举办“春暖瓯越·温享生活”消费券投放活动,按照“政府补贴一点,商家让利一点,平台支持一点”的原则,全市财政投入6亿元,预计参与活动商家让利12亿元,消费补贴和让利总额达18亿元。消费券定向鼓励本地消费者,扶持温州商家,推动城市经济复苏和发展。
活动启动时间:4月18日上午10点正式启动。
发放时间:4月18日至5月31日。
发放对象:全市居民,包括外地籍在温人员。
关于发放安排,温州发布明确,共分三期:
第一期4月18日-4月25日,定于4月18日上午10:00发放,单个券包总价值68元,包含2张满20元减5元券,2张满50元减10元券,1张满168元减38元券;
第二期4月26日-5月10日;
第三期5月11日-5月31日。温州发布称,消费券使用仅限于本次活动指定的温州线下实体店。届时将视情况调整消费券配置,具体安排待提前公告。
使用规则:
市民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每天在同一个商户最多使用两张消费券;申领后7天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
申领方式:
市民从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春暖瓯越·温享生活”活动页面申领消费券卡包。消费券卡包分时段多轮投放,每轮每人最多在每个发放主体辖区申领一次。市民可在“春暖瓯越·温享生活”页面查看抢券攻略。
适用范围:
温州发布表示,发放区域包括温州市区(含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洞头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文成县、平阳县、泰顺县、苍南县和龙港市。在温人员消费券申领时,只能根据当前地理位置所在地申领对应发放主体的消费券,消费券只能在其发放主体对应的辖区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