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有很多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博物馆,为保障文物及文物单位的安全,武汉市文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部署会出台了《武汉市文物博物馆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文博单位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外聘保安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备案、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控要与公安联网。
文博单位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外聘保安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备案、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控要与公安联网,这是4月17日从武汉市文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部署会上获悉的。
当日出台的《武汉市文物博物馆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规范(试行)》对面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文物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包括防范责任落实、保卫机构力量配备、安防设施建设、保卫制度执行等。
规范明确,文博单位实行风险等级管理,根据不同风险等级,设立相应的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专业保卫队伍,并采取相应等级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文博单位外聘保安人员须从公安部门认定资质的保安公司聘用,保安员要在公安机关备案。规范指出,文博单位的重要部位、场所等应设置必要的防冲闯、防攀爬、防坠落及防火防盗等实体防护设施。各级文博单位应逐步完善内部监控系统、公安联网报警系统建设,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控系统应逐步与公安系统联网。
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张荣成介绍,下一步,将在全市文博单位开展安防达标建设、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提升内部安防水平,确保全市文博单位和文物安全。
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数据显示,武汉地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282处,省市区文物部门直管博物馆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