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谋取更高的生活物质水平,不少人都会选择去到较大的一线或者二线城市进行发展,当我们选择去到别的城市时,最先需要面临的就是住房租房问题,可是租房人口想要在当地城市进行落户和学习总是有所局限,不过,据了解,有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建设化重点任务》表示,租房常住人口可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详情如下: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I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国家将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为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技工职校的毕业生,城市转移就业人员,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的落户进度,推动未在城市落户的租房常住人口与落实的城市人口享受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督促和监测评估。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
深入推进城市群发展,有序推动哈长、长江中游、北部湾、中原、关中平原、兰州—西宁、呼包鄂榆等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建立健全城市群协调协商机制。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推动一些中心城市地区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推力。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应体系,强化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