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直被别省人民称作汉县,这名字听屈辱的但是不可否认曾经的武汉确实是这样的,但随着武汉近些年的告诉发展城市环境大有改善,加上武汉地铁规划的加持相信大武汉会越来越好。那么武汉旧城改造规划2019是怎样安排的?2019硚口区改造哪些地方?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2019年硚口区拆除计划吧。
工贸仓库及扩大片
征收区域:土地总面积约33亩,位于硚口区宗关街,地处武汉CBD商圈。
韩家墩街
拆迁征收项目:地矿局地块、公客厂地块、新华印刷厂地块、轻机厂地块
荣华街
拆迁征收项目:65中北片旧城改造
宗关街
拆迁征收项目:宗关铁桥片二期、十七初片
古田街
拆迁征收项目:万人宿舍片、古田路6号地块
汉中街
拆迁征收范围:崇仁片660亩棚改
新墩至汉西上行联络线项目征收
征收范围:新墩至汉西上行联络线项目房屋征收用地面积约 15.58 亩,被征收总户数 1 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7399.52 平方米。
职教东片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
征收范围:东临汉口中心嘉园,南临顺道街,西临利济北路,北临京汉大道。项目用地面积约 1.48 万平方米,被征收总户数约 333 户,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3.37 万平方米,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汉正街新安九如片旧改拆迁
拆迁范围:新安九如片东临友谊南路,西靠全新街,南临大夹街,北临长堤街。占地面积127亩,拆迁面积21.7万平方米,拆迁户3200户。该片区有新安书院、红十字会旧址、药帮一巷青石板路等18处历史遗址。
(1)将军路街姑李路片
征收范围:位于常青花园以东、银花街以南、鹏海花园和华星融城以西、张公堤以北区域,房屋征收范围内的土地面积60464.71平方米(约合90.70)。
被征收人55户,征收总建筑面积27458.1平方米。其中,产权登记面积14765.95平方米;未经登记建筑的建筑面积12692.15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3)临空港大道道路整治改造
(一零七国道至金山大道)
征收范围:位于金山大道以南,107国道以北,临空港大道沿线。
被征收人30户,征收总建筑面积1963.83平方米(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被征收房屋未办理用地规划审批手续。
(1)新增住房困难补助措施
为解决小户型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住房困难,贯彻《物权法》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的立法精神,《指引》增加了住房困难补助,即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2)补助标准为:
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下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
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同时,征收不足60平方米的个人住宅房屋时,按照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
对于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指引》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标准。
(3)奖励标准为: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
被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政府制定。
(4)征收补偿方案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和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求意见期限内,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征收现场办公地点提供征求意见表。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在征求意见期限内,过半数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规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同等面积产权调换房屋价值高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对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相同建筑面积的部分,可以对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
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一般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加上补助的建筑面积确定。因房屋结构不可分的原因,可适当增加建筑面积。增加建筑面积的办法及价格,由市、区人民政府结合房屋征收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