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的发展最近几年武汉的老城区拆迁面积越来越大,汉口武昌汉阳的老城区以前很多不太敢拆的地方都开始渐渐拆掉或是改造,为了让城市有一个心得环境这些都是值得的。那么2019汉阳旧城改造拆迁范围,汉阳要拆的房子有哪些呢?
1、江汉七桥(解放大道~汉阳大道)工程
征收范围:本次征收范围位于汉阳区玉龙路。
项目调查概况:征收总户数约为50户,建筑面积约4700平方米,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征收签约期限为3个月。
2、郭茨口小学改扩建项目
征收范围:位于汉阳区知音大道以南,金龙路以西。征收总户数约为30户。
3、归元文化旅游发展区
征收范围:拟征收户数:8947户,拆迁面积:共计91.87万方,北至汉阳大道,南至国博大道,东至鹦鹉大道,西至归元寺路。
4、建桥片
征收范围:拟征收户数:4654户,拆迁面积:58万平方米,东起滨江大道,南临拦江路,西至鹦鹉大道、北达汉阳大道。
5、五墨里社区
征收范围:拟征收户数:1300户,拆迁面积:11万平方米,南至香榭琴台,北至汉阳大道,东至沌口铁路专线、西至马沧湖路。
6、汉阳区大桥局片旧城改建
改建范围:项目东起晴川大道,西至汉阳公园,南临汉阳大道,北达龟山风景区
项目调查概况:总占地土地面积约234亩,建筑面积约25.13万平方米,约2700户。
7、汉阳八宗地块启动旧城改造拆迁征收
征收范围:八宗地块分别为汉阳渔场片、汉阳复印机厂片、农垦局地块、农科所地块、十里铺小学扩大片、十里铺种子公司地块、金龙公馆北地块及十里铺K6地块。
8、武汉商业学校及扩大片拆迁
拆迁范围:项目位于汉阳大道与五龙路交汇处东南角,北临汉阳大道,西至五龙路。
项目调查概况:总占地土地面积约127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约1100户。
9、龟北二期
征收范围:位于汉阳区江汉一桥与汉南路交汇处附近,西至江汉一桥,南临龟北路,北达汉南路。
旧城改建房屋征收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3586户,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10、船院铁桥区
征收范围:拟征收户数:797户,拆迁面积:5.7万平方米,南至中央公园,北至知音大道,东至华园路,西至武汉船院。
11、建港片
征收范围:北至规划新港大道,南至洲头路,西至国博大道,东至鹦鹉大道。
12、大归元片区建桥 -1 片旧城改建项目
项目征收范围:本项目位于汉阳大道以南,鹦鹉大道以东。
项目调查概况: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 349 户,建筑面积约 5.95 万平方米 , 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3、大归元片区建桥 -2 片旧城改建项目
项目征收范围:本项目位于汉阳大道以南,显正街以北。
项目调查概况: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 890 户,建筑面积约 8.76 万平方米 , 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4、大归元片区建桥 -3 片旧城改建项目
项目征收范围:本项目位于汉阳大道以南,拦江路以北。
项目调查概况: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 859 户,建筑面积约 12.3 万平方米 , 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5、大归元片区建桥 -4 片旧城改建项目
本项目位于拦江路以北,天主教堂以东。
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 1390 户,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 , 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6、大归元片区建桥 -5 片旧城改建项目
本项目位于汉阳大道以南,拦江路以北,滨江大道以西。
本项目征收总户数约为 2141 户,建筑面积约 17.44 万平方米 , 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7、江汉七桥(解放大道~汉阳大道)工程
征收范围:本次征收范围位于汉阳区玉龙路。征收总户数约为50户,建筑面积约4700平方米,数据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征收签约期限为3个月。
18、郭茨口小学改扩建项目
征收范围:位于汉阳区知音大道以南,金龙路以西。征收总户数约为30户。
19、武汉商业学校及扩大片拆迁
拆迁范围:项目位于汉阳大道与五龙路交汇处东南角,北临汉阳大道,西至五龙路,总占地土地面积约127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约1100户。
20、汉阳区大桥局片旧城改建
改建范围:项目东起晴川大道,西至汉阳公园,南临汉阳大道,北达龟山风景区,总占地土地面积约234亩,建筑面积约25.13万平方米,约2700户。
21、汉阳八宗地块启动旧城改造拆迁征收
征收范围:八宗地块分别为汉阳渔场片、汉阳复印机厂片、农垦局地块、农科所地块、十里铺小学扩大片、十里铺种子公司地块、金龙公馆北地块及十里铺K6地块。
1、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给予住房困难补助。
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2、征收个人住宅房屋,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标准给予奖励;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可按照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2%的标准给予奖励;征收非住宅房屋以及单位住宅房屋也可以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制定。
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下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补助;
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每增加1个平方米,补助标准降低0.5%。
同时,征收不足60平方米的个人住宅房屋时,按照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
另外,对于按期签约、搬迁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指引》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标准。